佛山前身为管辖珠江三角洲的粤中行署★■★■、佛山专区。截至2019年◆★,佛山市辖5个市辖区:禅城区◆★★、顺德区◆◆◆、南海区、三水区◆◆、高明区★■■◆◆。
1984年6月,佛山市辖汾江区(1986年易名为城区)★■★◆★、石湾区◆■、南海◆◆■◆★、顺德、高明、三水县,代管中山市。1992-1994年★★,顺德、南海■★★★、三水、高明先后撤县设市(县级)■★◆★■■,由佛山代管。2002年1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原佛山辖区的城区、石湾区以及县级南海市、顺德市、三水市和高明市,同意设立佛山市禅城区、南海区、顺德区、三水区和高明区五个区。
1958年11月至1959年1月,佛山专区曾改称广州专区。1970年,佛山专区更名为佛山地区,佛山、江门改为县级市★◆■★★◆。佛山地区辖南海、顺德★★◆◆、三水、高鹤、台山◆★★◆、恩平、番禺、中山、珠海、新会★★、开平■■、斗门12县和佛山、江门两市。1983年6月1日,撤销佛山地区建制,实行市领导县体制。佛山市辖中山■■◆★、南海★◆■■◆、顺德★★★★、高明、三水5县。
1950年2月15日★◆■,成立三水县人民政府。3月1日,成立南海县人民政府。3月20日成立顺德县人民政府。7月1日,佛山改市为镇,归南海县管辖。1951年6月26日,佛山镇改镇为市。
1956年2月★◆,成立佛山地委★★◆◆■、佛山专区,辖13县(中山、珠海、番禺、顺德、南海、三水、新会、鹤山、高明、台山■★■、开平、恩平、花县)■★,1市(石岐)和2省辖市(佛山、江门)◆◆■◆。1958年佛山■■★★★、江门改县级市,由佛山专区领导★◆■★。
1954年6月,粤中区党委、粤中行署由江门市迁入佛山市大福路10号。粤中行署辖24县(中山、顺德、南海、三水◆◆、番禺◆■★■◆、东莞★★◆◆★、宝安、增城★◆★■、博罗★■、龙门、珠海、新会、高明、鹤山◆■★◆★、封开■★■、怀集★■■、高要◆◆★★、广宁、四会、新兴★■■、罗定、云浮、郁南、德庆),1市(石岐)和2省辖市(江门、佛山)◆◆■■★。